“经过重新测量,实际面积是40.43亩,整整比原合同的签订面积多了15.43亩!”近日,天子湖镇吴址村监察工作联络站成员李为田拿着测绘公司出具的最新测绘图,认真地和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郑清云在承包山现场进行对比查看。据悉,吴址村监察工作联络站在开展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督查工作期间,发现了一份荒山承包合同存在租赁费过低、期限过长的问题。
原来,2000年3月,吴址村为了开发荒山,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将老林场的部分荒山以20元/亩·年的价格承包给了本村村民,共500元/年,租期20年,主要用于苗木种植。但介于当时测量设备单一,主要采用标杆、卷尺等工具,造成了承包合同面积(25亩)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趁着租赁(承包)合同督查的机会,我们采用测绘方式,把有异议的合同面积重新精准确认。”郑清云和李为田多次来到现场,不仅重新确认了面积,还发现临挨着的15.52亩闲置地可以一并打包出租。
“旁边这块挨着的土地,闲置着实在可惜,一定要想办法也盘活起来。”在村务联席会议上,李为田就该事项提出并征得了其他村两委干部的同意。“经过村班子商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承包人重新签订了合同,租金由原来的20元/亩·年提升至400元/亩·年,村集体每年可增收2.238万元。”李为田拿着已签订的合同开心地笑出了声。
“合同一变,村里收入增加,真的给村民们办了一件大实事!我们镇纪委与‘三资’中心成立核查组,全镇排摸出‘问题合同’12份。”天子湖镇纪委书记来青介绍,和吴址村一样,该镇溪港村通过问题合同清理,经过多次调解,追回了九龙农庄房屋租金2.5万元。终止问题合同,厘清村内资产资源,维护集体利益,不仅解决这类村级矛盾痛点,也切实提高了集体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