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纪委监委对全县162名去年受处分人员的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不仅点名通报批评了一些单位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追回多发工资奖金2.92万元。
“只有处分执行到位,才能形成问责闭环,问责的震慑作用才能得到最大程度地发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纪律处分执行工作是巩固监督执纪成果的关键环节,也是纪律审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为畅通这“最后一公里”,我县建立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常态化督查清查机制,专门成立两个检查组,定期对每个审结案件、关键环节、重要要点开展全面督查检查。检查内容涉及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及归档情况;涉案款物收缴或责令退赔情况;受处分人员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待遇的办理和执行情况等8种情况。
在此次检查中,检查组成员就对照受处分人员名册,对受处分人员及其单位进行了集中走访谈话,并逐一调阅个人档案、工资账册等资料,详细核查了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宣布、处分决定材料入档等处分决定执行的情况。
既有全面起底清查,也有对重点对象督查检查。据了解,除对一般受处分党员处分宣布、回访教育、恢复党员权力等内容进行检查外,本次检查还进一步聚焦了受处分公职人员职务级别和工资等相关生活待遇调整、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干部任职审批表、工资变动审批表、年度考核表等材料,重点对47名受处分公职人员职务工资调整、考核等次确定、年终考核奖金发放等内容进行督查。
效果显而易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黄薇娜就介绍,我县两家单位向受处分人员多发工资奖金等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很快在重点督查中被发现,并被督促整改到位。
为增强执纪合力,县纪委监委还探索建立了多部门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提醒、通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与县公安局、法院建立定点报送和比对交办制度,实时开展刑事强制措施人员大数据比对,确保对涉及的公职人员按规定及时执纪。
今年以来,各层级联席会议已召开7次,25家单位44人被执纪提醒;开展大数据比对累计1630人次,其中提前比对、掌握机关事业及村两委人员涉刑案件9起,均按规定及时执纪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