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项目村里可以多投资点,占股30%还不够。”“建照料中心我同意,但位置还得再考虑考虑。”最近,灵峰街道大竹园村村民代表大会上,村民代表围绕各项议题开展热烈讨论,对讨论结果依次签名后,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这样的结果,我们都服气!”村民代表叶全明为这种开会模式点了赞。他介绍,过去村里的事情多数只是在大会上进行通报,需要表决的议题让他们在会议本上签字通过。现在,通过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对村级事务进行讨论决策,村民代表真正参与进来了。
据了解,在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中,灵峰街道纪委发现,不少村(社区)组织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存在会议召开不规范、“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现象,特别是在重大事项决策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该上会不上会”“多个事项一同表决”“议而不决”“会议记录不全”等问题。这些问题也正是农村基层管理的薄弱环节,易发生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造成群众的不信任。
为充分保障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决策权,更好地“集体把关”,今年以来,灵峰街道细化制定了《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将村建设规划、集体项目立项、土地经营承包等13项村级事务纳入村级事项决策内容,要求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同时明确会议决策的参加对象、人数、表决形式、同意比例等要求,统一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书,防止决策程序“走过场”。此外,街道还要求在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实施决议和实施结果“两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及时对有异议的决议进行答疑释惑。
“看似只是对原有制度的细化,实质是从小处着手,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公权力的运行。”街道纪委书记周静红说,这一举措将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体系。街道纪委下阶段还将加大对该制度的执行检查力度,确保村级事务让群众“真参与” ,小微权力“真管住”。
“按照这套程序走,对我们来说也是保护。”当上会议题全部通过表决后,大竹园村党总支书记禇飞明长长松了口气。他说,以前只是简单地认为只要没私心,有些事通过村“两委”会议商量就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的推行,让他认识到,严谨的制度和规范的流程对村干部来说既是提高工作标准,也能避免在一些“小节”上犯错。